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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新规:工商业光伏自用比例需超50%未达标将限发

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1 21:29:22

2025-04-21

山西省能源局最新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标志着该省在推动 ...

  山西省能源局最新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标志着该省在推动绿色能源转型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项政策不仅为当地光伏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指引,也对全国范围内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具有示范意义。

  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多样化,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及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对于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户用光伏项目,选择权灵活性更好;而针对工商业用户,则有更为严格的要求。尤其是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需要采取全部自发自用的方式运营,以确保电力的高效使用。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若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其自发自用电量占年发电总量的比例一定要达到或超过50%。这一规定旨在鼓励企业通过储能等手段优化电力配置,提升系统的稳定性和经济性。

  严禁非用电投资主体以自然人名义备案的做法,反映了政府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同时,这也是一种防止逃税漏税的有效措施。通过这样的举措,能更好地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公平竞争环境。此外,政策还强调了对私自提前开工建设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备案资格,体现了监管层面对规范建设流程的重视。

  地方政府在执行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如何平衡各类投资者利益,创造一个开放包容的投资氛围成为关键。允许合乎条件的企业平等参与分布式光伏开发,并且不可以设置不合理门槛,如强制配套产业或收取额外保证金等做法,有助于激发市场活力。另外,当某些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用户的实际负荷发生显著变化时,允许其调整为集中式电站,这显示了政策制定者对未来发展的新趋势的前瞻性思考。

  新的管理细则无疑将深刻影响山西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分布式光伏产业格局。随技术进步与政策支持慢慢地增加,相信未来几年内我们将见证更多清洁能源项目的落地实施。这不仅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步骤之一,也将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