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红线落地!分布式光伏最严余电比例来了工商业光伏怎么样应对?
来源:媒体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15:52:252025-11-17
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然而接网消纳问题慢慢的变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 ...
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行业迎来爆发式增长,然而接网消纳问题慢慢的变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矛盾。今年初,国家能源局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为行业发展提供了顶层指导。截至2025年4月,宁夏、广东、吉林三省已针对分布式光伏管理进行了本土化落地。
宁夏率先出台首个明确工商业光伏自用比例的省级文件。3月中旬,宁夏提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时,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能低于30%,依托工商业厂房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能低于50%。超出比例的上网电量不进行结算。作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宁夏2023年风光装机占比已超50%,但局部弃光率回升至93.3%,电网调节能力不够问题凸显。通过强制自用比例,可以推动项目与本地负荷深度绑定,减少余电对电网的冲击。宁夏模式可能被河南、湖南等消纳压力较大省份效仿,形成区域示范效应。
广东省能源局紧随其后,就《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提出一般工商业光伏暂不强制自发自用比例,后续视情况研究调整。广东省作为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领先区域,拥有较强的电网消纳优势。取消强制自用比例限制,赋予企业自主选择“全额上网”或“余电上网”模式的灵活性,大大降低工商业项目的前期投入成本。文件指出,未来将根据电网消纳能力变化对有关要求进行动态评估和适应性调整,这一举措明显提升了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经济可行性,为市场主体创造了更开放的投资环境。
吉林省能源局于4月3日下发了《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项目余电上网比例逐年动态调整,2025年一般工商业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类项目年度上网电量不超过全部发电量的20%,超比例电量不予接入。同时公布了1、2季度可计入容量为1.8GW,其中舒兰为红区,其他均为绿区。作为目前公开文件中余电上网比例最低的省份,吉林要求项目至少80%电量实现自发自用。虽然相较完全禁止余电上网的政策有所突破,但这一比例要求仍然反映出东北地区作为传统能源输出基地面临的挑战——工业负荷增长乏力,难以支撑大规模余电消纳。这一模式对消纳能力薄弱的省份具有示范意义,但也考验着企业的技术适应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网传湖北、安徽、江苏的文件显示,湖北和安徽都要求50%不予结算,两省均属于光照资源中等但本地消纳能力不够区域,面临着新能源装机与电网规划不匹配的问题。如湖北2025年一季度全省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已超预期,需通过强制提高自发自用比例、限制余电比例减少对电网的依赖,缓解电网过载风险。江苏和广东一样,不限制余电上网比例。江苏消纳能力充足,绿电交易活跃,余电上网收益远高于本地消纳,只需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余电消纳,而非行政干预。
电价市场化终结了分布式光伏依赖固定电价保障收益的时代。当前,各省对并网规则、消纳标准等关键条款的差异化设定,直接决定了项目经济模型的重构方向,尤其对余电处置机制的分歧(如强制自用比例与市场化消纳路径)正引发全产业链的深度讨论。政策红利消退后,地方细则的制定将直接影响项目经济性,成为行业博弈的核心议题。
多地分时电价调整,午间谷电现象频现,工商业光伏面临新的挑战。国家能源局也发布了通知,对于已备案但未在5月1日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要重新备案。天津出台了风光发电开发管理新政,补偿5-15元/MW的电力调频辅助服务规则在湖北、江西、重庆等地发布。这些政策变化对工商业光伏项目的经济性和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产生深远影响。
面对新的政策环境,企业和地方政府需要积极探索适应策略。公司能够通过技术创新提升发电效率,优化项目设计以满足自用比例要求;地方政府则应加强电网建设,提高消纳能力,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激励,促进分布式光伏行业的健康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在新的市场环境中获得竞争优势,推动分布式光伏行业持续发展。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